- [海事海商]如何判断和认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当事人?2022年02月10日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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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如何区分海运承运人驾驶船舶与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021年12月29日 14:45
- 因为对于作为实际承运人的船公司来讲,货代企业很多情况下都是托运人,而一旦货物在船公司的责任区间内发生货损或货差,船公司欲以前述免责事由进行抗辩,那么我们就需要初步判断理由是否成立,进而决定在商业索赔谈判中的强势程度或索赔底线,所以货代企业对于前述概念的初步理解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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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上货运代理实践中代理人的是否有货物留置权?2021年12月20日 15:31
- 海上货物代理合同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形成代理合同,其中支付代理费自然是委托人基于合同项下最主要的义务,也是代理人最为关切的义务。实践中,委托人拖欠代理费的事件时常发生,货运代理人如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保障代理费的获取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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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如果卸货港滞期的原因为码头涌浪大、大暴雨等天气原因,能否认定不可抗力?2021年12月17日 10:29
-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宏观的来看包括了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要注意区分的是, 不可抗力与自然潮汐变化或者天气因素是不一样的。换言之,发生了暴风雨、大风浪不能当然的就认为是存在“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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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运纠纷律师讲解托运人如何履行托运危险品的通知义务?2021年11月19日 14:47
- 关于托运人如何履行托运危险品的通知义务,我国《海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托运人对其托运的危险货物,应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的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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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在船舶碰撞事故中,间接证据可否作为定案的依据?2021年10月29日 14:14
- 在船舶碰撞事故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就应该举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船舶碰撞行为本身不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所规定的特殊类型的侵权行为,而是一般侵权行为,因此在举证责任的问题上也是遵循着一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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