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网站网站地图在线留言欢迎光临物流律师网www.wuliulvshi.com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全国服务热线/微信198 6775 3581

当前位置: 首页 » 瀛尊新闻 » 新法速递

瀛尊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19867753581
  • 邮箱:zhai1975@163.com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新天CBC商务中心 A座27层

瀛尊简析物流纠纷的物流诉讼管辖权

瀛尊简析物流纠纷的物流诉讼管辖权

物流纠纷在现在的生活中也经常遇到,那么物流诉讼管辖权是怎么规定呢?现在就由瀛尊小编跟未大家讲解一下吧。 一、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法律物流纠纷时,以下法院可能有管辖权: (1)普通法院。在作业过程中,纠纷发生的原因不在海运、铁路运输期间产生,一般由普通法院管辖; (2)海事法院。如果作业过程中货损或货物灭失发生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则根据《海事诉讼程序法》应由海事法院管辖。

[ 查看详情 」
瀛尊浅谈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瀛尊浅谈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信从事海上运输的企业都十分关注,现在瀛尊就跟大家分析一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让大家更加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限制性债权是指海事赔偿责任主体根据海商法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可以限制其赔偿责任的海事赔偿请求。 有下列情形的,责任人均可以依法限制责任:1、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 2、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要求。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