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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对于诉讼时效有特别的规定,尤其是诉讼时效的中断。在海上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实现的诉讼中,(海上运输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仅有短短的1年,且仅仅因“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第267条),其中比较有争议的就是“提起诉讼”这一部分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是由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翟东卫律师发起创建,自 2007年起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货代、供应链案件已有 16年,现由40多名专业 物流律师及相关辅助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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