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栏目]船舶抵押合同纠纷-简述涉外船舶抵押权确权诉讼程序2024年05月20日 16:45
- 船舶抵押权是债权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者者第三人在船舶上设立抵押权。依照《物权法》规定,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遵循物权法定的原则,其设立受《物权法》和《海商法》同时调整。依照《海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从此可以看出,船舶作为特殊动产其抵押权的设立并不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而是对抗要件。同样,在建船舶也可以设立抵押权,这是海商法的特别规定。涉外船舶的抵押权设立适用船旗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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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范至锐-律师助理2024年03月01日 15:11
-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毕业,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成员
法律职业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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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施煜娜律师2024年03月01日 14:32
- 法国蒙彼利埃大学硕士毕业,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成员
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新锐人才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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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胡天骄律师2024年02月28日 16:19
-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成员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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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团队]林育冰律师2024年02月27日 16:24
-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物流委员会成员
深圳市物流业协会 法律顾问
10多家物流协会、近200家物流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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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团队]李怡晓律师2024年02月27日 15:07
-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广州负责人
瀛和北京(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10多家物流协会、近200家物流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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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瀛尊动态]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2023年年度回顾2024年02月20日 11:22
-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是由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翟东卫律师发起创建,自2007年起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货代、供应链案件已有?17年,现由48名专业 物流律师及相关辅助人员组成。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中,有留学生7名,可以以中文、英文、法文为工作语言,能够熟练书写中文、英文、法文合同,完全能够以英文、法文参与商务谈判。
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作为物流企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供应商,目前是23家物流协会的法律顾问,460余家物流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业务遍及美国、英国、印度、东南亚、香 港等国家及地区,有着雄厚的法律实力及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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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栏目]海事海商律师简述:招标文件和往来文件可否视为已经形成了租船合同?2023年12月13日 11:07
- 在近些年的案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不签订书面租船合同,在发生争议之时,海事法院就会依法来认定合同是否成立。 在天津 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秦皇岛某钢管有限公司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中,秦皇岛公司就埃及桩管项目钢管海洋运输及港口操作、绑扎加固事宜进行招标,标书中明确投标人应缴纳人民币600万元的保证金,并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钢管公司签订合同。天津物流公司到钢管公司处进行投标,但未缴纳保证金。秦皇岛公司向天津物流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与物流公司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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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栏目]海事海商律师简述如何判断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2023年12月11日 15:16
- 【该文章是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原创作品,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团队官网:https://www.wuliulvshi.com、专业处理海事海商、航空陆运等物流法律纠纷16年】 在船舶营运实务中,船舶营运关系可能比较复杂,在发生碰撞事故之后可能要涉及到确定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这一问题。理论上,确定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有多种方式,主要是以“实际控制论”和“实际受益论”两种不同的做法为主。编者通过举例进行分别的说明:假设A是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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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瀛尊动态]12月1日,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正式入驻广州2023年12月01日 13:53
- 云程发轫赴山海,再踏层峰辟新天。2023年12月1日,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正式入驻广州,是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持续践行物流行业专业化法律服务的重要一环,也是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在粤港澳大湾区又一重大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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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事海商律师简述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船舶已经交付?-船舶买卖纠纷2023年11月10日 15:12
- 在船舶买卖关系中,交付是船舶物权变动行为生效的关键要件。与房地产买受不同的是:船舶作为特殊动产,其所有权发生变动是看交付行为是否完毕,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像房屋买卖那样未经登记所有权不发生变动。因此,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船舶已经交付就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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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事海商律师简述共同海损担保函及限额担保的认定2023年11月07日 14:32
- 海事海商律师总结:在海损事故发生后,船舶所有人要求各受益方出具共同海损担保,担保人应各受益方要求出具担保函的一系列行为,符合民事诉讼证明中的盖然性规则,应当认定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系共同海损担保函。担保人声明承担责任的限额则为共同海损担保函的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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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如何分析海运承运人的火灾免责问题2023年11月01日 14:20
- 海运承运人对于货差货损免责的重要情形之一就是火灾免责,是指在责任期间内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火灾造成时,海运承运人免责,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火灾免责的范畴是广泛的,在燃烧、灭火以及清理过程的中会产生与火灾相关的货损,如灭火液体致使的货物浸泡损失、烟熏所产生的损失等,这些都是因火灾导致损失而免责的范畴。海运承运人的火灾免责规定在《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当中,解析海运承运人的火灾免责问题,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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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栏目]无单放货情况下承运人的责任界定2023年10月30日 15:47
- 案件基本信息: 一审法院:上海海事法院——(2021)沪72民初997号 原告:上海九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 被告:深圳市巡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B1公司”) 被告:赫伯罗特船务(中国)有限公司(简称“B2公司”) 被告:赫伯罗特股份公司(德国公司)(简称“B3公司”) 判决结果:对A公司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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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简述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直接损失赔偿原则2023年10月24日 16:32
- 所谓直接损失赔偿原则,是指侵害人应该对受害方因船舶碰撞所产生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直接损害赔偿原则在《1985年碰撞损害公约》第五条中有着明确的体现。根据第五条的规定:“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碰撞直接造成的损害方可追偿”。这里的最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确定是“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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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瀛尊动态]翟东卫律师受邀出席中国海洋装备博览会讲课2023年10月13日 17:37
- 2023年10月12日,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2023中国海洋装备博览会(以下简称“海装展”)在福建省会福州盛大开幕。 本次博览会于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共设有8个展馆,展区分别有船舶制造展区、海工装备展区、数智科技装备展区、航运物流及装备展区、海事服务展区等。本次博览会共有14个国家和地区的715家机构携带6500多项优秀产品、先进技术及解决方案展出。 航运物流作为海上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展区也是此次博览会的看点之一,共有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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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违反海上保险中的告知义务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2023年09月13日 14:48
- 在之前我们介绍的海上保险中的告知义务时,我们指出: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险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而要求被保险人相应加付保费。据此,可能很多实务人士认为,在我国《海商法》和《保险法》的规定下,违反海上保险中的告知义务并不会使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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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事海商律师简述:简谈海上货运代理人的“履行辅助人”2023年09月05日 08:56
-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后,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但是如何去认定什么叫做“转委托”则是一个比较模糊的事情,有时候受托人未必把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去做,而是聘请一位“履行辅助人”,这种情况下相当于给受托人找了一个帮手帮助其打理一些事项而已。尽管如此,这两个概念之间却并不一定能真正的区分开,什么时候是“转委托人”,而什么时候又是“履行辅助人”,它们分别又会得到法律上怎样的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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